簽了離婚協議可以重新起訴嗎
簽了離婚協議可以重新起訴嗎_需要律師公證嗎
簽了離婚協議可以重新起訴嗎?簽了離婚協議可以重新起訴的,前提條件是存在欺詐、脅迫分割財產的行為,若沒有法定情形的會駁回訴訟請求。下面小編帶來了簽了離婚協議可以重新起訴嗎,供大家參考!
簽了離婚協議可以重新起訴嗎
簽了離婚協議可以重新起訴的。法律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,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,人民法院應當受理。但人民法院審理后,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、脅迫等情形的,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九十二條
夫妻一方隱藏、轉移、變賣、毀損、揮霍夫妻共同財產,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,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,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
離婚后,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。
離婚協議書需要律師公證嗎
離婚協議書不需要請律師進行公證,且離婚協議也并不需要進行公證,但必須經婚姻登記機關備案并領取離婚證后才開始生效,需要注意的是離婚協議財產分割必須是確實分割完畢,再去辦理離婚登記,以此規避風險保障權益。
協議離婚有什么法律風險
1、離婚協議書的內容,常常留有隱藏
對于離婚協議的內容,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就可以,由于當事人的法律素質有限,因此,協議書中涉及財產、子女、債權債務的處分,往往考慮不周全,措辭不嚴謹,容易產生糾紛。加上有些婚姻登記機關的對離婚協議的內容審查不嚴格,在審核相關離婚協議時,看不到離婚協議書中隱藏的風險,或對一方當事人不利的因素,導致留有隱患。
2、在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,不具有法律強制執行效力
協議離婚的協議書內容,不像法院的判決和調解書一樣,具有法律效力。協議離婚后,當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的內容時,另一方必須向法院另行起訴解決,而離婚協 議書中約定的內容,不一定百分之百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,有很大的不確定性。通過法院達成的調解離婚,或是法院做出的離婚判決,才具有可強制執行的效力。當 一方不履行調解書或判決書的內容時,另一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,法院通過強制措施使對方必須履行義務,更有保障。
3、對于離婚協議書的內容,當事人從訴訟程序上有反悔的權利
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,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,人民法院應當受理。但司法解釋同時規定,人民法院審理后,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、脅迫等情形的,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。但法律賦予一方當事人離婚后一年內從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權利。
離婚協議是否可以強制執行
協議離婚后,一方當事人不履行離婚協議的內容,另一方可否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呢?
根據有關法律規定,離婚協議不屬于可由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,當事人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。但是,根據婚姻法的規定,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,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,要求對方履行原協議內容。經人民法院審理并判決后,原告可向人民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。
由于離婚協議的特殊性質,只允許出現在夫妻協議離婚的時候。因此對于當事人婚內簽訂的離婚協議,一般來講是認定為無效的。而在離婚的時候簽訂的離婚協議,也許到民政部門辦理了登記之后,那么才會產生法律效力,對當事人的行為由約束力。
離婚協議書如何寫
離婚協議書的書寫如下:
1.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;
2.子女撫養問題,撫養費問題、支付方式及期限;
3.共同財產的分割;
4.共同債權、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;
5.房子問題;
6.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、期限;
7.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;
8.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;
9.雙方當事人的簽名(蓋章或手印);
10.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時間。